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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7-10-16 | 1265 次浏览 | 分享到:

1、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营养强化剂”。因此,营养强化剂显然也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在食品加工和原料处理过程中,为使之能够顺利进行,还有可能应用某些辅助物质。这些物质本身与食品无关,如助滤、澄清、润滑、脱膜、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和发酵用营养剂等,它们一般应在食品成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或仅有残留。对于这类物质特称之为食品加工助剂。

2、为什么要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质量、档次和色香味,对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我们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有严格的把关审批程序,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化工原料冒充食品添加剂更是危害无穷。

3、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类别?

1.为改善品质而加入的色素、香料、漂白剂、增味剂、甜味剂、疏松剂等。

2.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而加入的抗氧化剂和防腐剂。

3.为便于加工而加入的稳定剂、乳化剂、消泡剂等。

4.为增加食品营养价值而加入的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强化剂。

4、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1.经过规定的食品毒理学安全评价程序的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感官性质和原味,对食品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有害杂质不得超过允许限量。

4.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6.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及儿童食品不得加入食品添加剂。

5、容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行为有那些?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着色剂;在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在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在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在面条、饺子皮的面粉中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在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造成铝残留量超标,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增稠剂及甜味剂;在馒头中违法使用漂白剂;在油条中过量使用膨松剂;在肉制品和卤制熟食中超量使用护色剂;在小麦粉中违规使用二氧化钛、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6、易被非法添加到乳及乳制品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易被非法添加到乳及乳制品的非食用物质有:蛋白精、三聚氰胺及皮革水解物,主要作用是提高蛋白质含量;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主要作用是掩蔽抗生素;硫氰酸钠,主要作用是保鲜。

7、易被非法使用作为着色剂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苏丹红,主要用于辣椒粉、咸蛋黄的着色;王金黄、块黄,主要用于腐皮的着色;玫瑰红B,用于调味品着色;美术绿,用于茶叶的着色;碱性嫩黄,用于豆制品的着色;酸性橙,用于卤制熟食着色;工业染料,用于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的着色。

8、易被非法使用作为漂白剂、防腐剂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吊白块易被用于腐竹、粉丝、面粉、竹笋的漂白及防腐及增加口感;工业硫黄易被用于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等食品的漂白及防腐;富马酸二甲酯易被用于糕点的防腐、防虫。

9、其他易被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硼酸与硼砂、溴酸钾容易被用于粉面、肉丸、腐竹等食品的增筋;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易被用于改善鱿鱼、海参等干水产品的外观和质地;一氧化碳易被用于改善水产品的色泽;硫化钠易被添加入味精;罂粟壳易被添加入火锅锅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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