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以来,河池市以案件稽查为抓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针对食品制假、售假行为,该市食品监管执法部门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整治力度。在食品生产环节,以肉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制品、酒类、桶装水、冷冻饮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食品流通及餐饮消费环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型餐饮服务业、火锅店、超过保质期食品、超市食品、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白酒销售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易受环境影响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不合格品种来源、去向认真调查核实、跟踪立案查处。同时,力抓食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投诉举报违法案件每案必立、立案必查,件件有着落、有结果。2019年全市共接受“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由诉转案食品违法案件33件,全部予以查处,查处率达100%。
近几年来,该市先后查处环江县某食品加工作坊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仔肉生产加工食品案、宜州区某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调制鲜湿米粉案、东兰县某茶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和霉变生虫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金城江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和某冷冻肉制品批发部涉嫌经营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案等违法案件,震慑了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中,该市对五家学校食堂食品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案立案查处,引起社会的反响;环江县查处的毒豆芽案,当事人被依法逮捕,成为该县首例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也是全区首例食品安全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案例。
据统计,自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河池市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99起,货值金额269.77万元,罚没款786.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