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南宁市良庆区食药监局举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会。
会议总结了2017年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市场开办方要严守食用农产品销售三大义务: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义务;二是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义务;三是如实向所在地食药部门履行报告义务。强调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市场开办方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真真正正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会议对3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进行解读,要求市场开办方要认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性,做好查验记录,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的,要对其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本着“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发放工作,并与各市场开办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倒逼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这既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畅销监管机制的现实需求,对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