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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用木薯中毒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0-01-02 | 6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我区有的地方发生食用木薯中毒事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公众发出以下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一、木薯根、茎、叶均有毒,以新鲜根块毒性大。食用木薯根、茎、叶或喝其煮成汤水,均可发生中毒。

二、木薯所含毒物氰苷90%存在皮内,通过去皮、泡水、蒸煮等方法可使毒物挥发。

三、幼儿及老弱孕妇不宜食用木薯,学校和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能生食或食用未经去毒处理的熟木薯。

四、食用木薯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痛、头晕、呼吸困难、昏迷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马上催吐,同时迅速将中毒者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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