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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中的“本人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1-19 | 18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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