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港南区2018年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查看的方式,分组对港南区各镇(街道办)开展督查。督查组实地检查了港南区9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4家农贸市场、10家销售经营单位(含2家超市)、5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含2家学校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港南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表示,同时详细指出此次督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港南区督促企业抓紧落实整改,并对照指标查漏补缺,扎实做好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