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引导食品销售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灵川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是推进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和谐灵川的内在要求,是适应灵川县食品安全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灵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将示范店创建工作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灵川县食药监局及各乡镇所深入街道、社区(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宣传手册、横幅、电子滚动屏等传播媒体,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环保手袋500个,宣传标语15条。

明确标准,加强督导。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考评标准,该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全县39家示范店申报经营单位认真开展督导工作。据悉,灵川县“食品安全示范店”申报的经营单位多为超市、食杂店、母婴店,在督导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及悬挂情况、食品购进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销售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索取的进货票据、台账记录及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检查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等。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店的辐射引领作用,灵川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县消费者营造了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