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宾阳县食药监局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以规范提升为手段,全力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和“三小”的行业规范提升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了提高“三小”行业经营者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宾阳县食药监局制定了《条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实施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板报、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条例》实施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36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5块,悬挂横额20余条,为《条例》的实施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同时,组织全县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对《条例》的实施背景和细则进行讲解,要求业主按要求落实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举办培训会5期,培训人员640余人。
针对辖区小作坊点多面广、烧烤摊业主较多等实际情况,宾阳县食药监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业主的基本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摸清底子,实行网格化监管;并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管理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能力,认真开展好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进行审核发证,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条例》实施以来,共核发小餐饮登记证150张,小作坊登记证40张,食品摊贩备案卡7张。
此外,宾阳县食药监局还扎实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人员的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通过开展食品经营者无证从事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小餐饮130家、小作坊28家办理相关证照,确保做到持证经营,有力促进了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