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让广大群众能喝上“放心”酒,近日,灵川县大圩镇食药监所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特别是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其他蒸馏酒等酒类产品是否存在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违规行为。督促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质量安全;酒类产品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要求,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