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林县召开“上林大米”地理标志工作座谈会。上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尧华,上林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上林县名特优农产品服务协会以及被许可使用“上林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林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地理标志的作用和意义;二是加大地理标志使用的监管力度,强调“上林大米”原产地必须是上林,各个用标企业要建立产品溯源体系,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上林县名特优农产品服务协会及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产品质量、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乱用专用标志和生产假冒伪劣地标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深化上林大米地标品牌建设,通过媒体、政体、主体“三位一体”联合协作,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上林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后,上林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上林大米”广西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商标使用规范等内容开展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