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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10家荔枝经营主体获批使用“灵山荔枝”地标专用标志
来源:灵山县市场监管局 | 作者:黄晓敏 | 发布时间: 2026-03-23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关公告,灵山县10家荔枝经营主体成功获批使用“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县域荔枝用标主体队伍持续壮大。这份亮眼成果,离不开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主动担当、精准施策、严格监管,为灵山荔枝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精准靠前帮扶,打通申报服务快车道。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知识产权监管服务职责,聚焦荔枝经营主体申报痛点,提前梳理申报标准和流程,组建专项服务小组,深入种植基地、合作社、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一对一开展政策解读、材料指导、初审把关,帮助其规范完善种植管理、品质管控、产地溯源等申报材料,全程跟踪辅导整改,破解主体申报经验不足、材料不规范等难题,高效推进申报工作落地。

监管服务并重,赋能产业长效发展。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履行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职责,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一方面加大专用标志使用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冒用、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品牌声誉;另一方面持续培育优质经营主体,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用标,推动灵山荔枝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助力优质灵山荔枝走出广西、走向全国,以监管担当擦亮地方特色农业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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