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灵川县落实主体责任 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 | 作者:全剑联 卢玉丹 | 发布时间: 2024-04-01 | 4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灵川县食安办日前组织开展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多举措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检查现场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全面开展自查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灵川县印发《灵川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校园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县191个学校食堂按要求开展自查,全面摸清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等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各学校利用寒假期间开展鼠(虫)害消杀,及时清理垃圾,重视从源头控制有害生物,配齐配全三防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

检查现场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由县食安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工作检查组到桂林市宝湖中学、桂林高铁园外国语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治,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灵川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联合下发了《2024年灵川县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及饮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灵教联〔2024〕1号),对全县12个乡镇75所学校(含幼儿园)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对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重点检查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并能有效运作,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关键场所环境是否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剩余食品处置等环节制度是否落实。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主要检查“辣条”、膨化食品、油炸食品、乳制品、饮料等学生易消费种类商品的进货来源、食品标签、外观质量状况、储存条件和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共检查学校食堂75家次,发现风险问题28个,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加强宣传,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从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食品加工操作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讲述食品采购、处理、加工、食堂“三防”设施等方面的细节要求,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近年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图文结合,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培训12场次,培训从业人员2310人次。同时,利用广西餐安APP开展全员培训,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习惯,通过“大手拉小手”的食品安全活动,推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行业动态
更多>>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