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实施以来,南宁经开区那洪食药所紧锣密鼓开展宣传,积极指导小作坊业主办理登记备案。
那洪食药所工作人员向小作坊负责人发放《广西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针对辖区小作坊生产设备、环境卫生和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较差等实际情况,那洪食药监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表》的项目进行评定,对可能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隐患现象要求业主立即整改;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业主,采取统一培训,分类指导的工作方式,多次深入基层,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流程,督促小作坊保持良好的生产加工环境,定期维护维修生产设备,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提高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截至目前,那洪辖区小作坊已陆续达到或接近相关标准。
作为那洪辖区首家获得《广西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南宁市豆花乡食品经营部负责人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努力打造精品小作坊,力争成为南宁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小作坊示范点。下一步,那洪食药监所也将继续大力整顿小作坊,不断提升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