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隆林县食药监局组织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人召开2019年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主体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会,全县20个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会议以《食品安全法》第四条中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为切入点,对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台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从守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案释法等方面,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并指导各企业代表填写《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留样记录》等30项食品生产企业必填记录单。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企业对重食品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的重视,为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隆林县食药监局将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