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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8-03-05 | 56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并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19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食糖8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豆制品9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隆安县壮乡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3×104CFU/g3.5×105CFU/g2.6×105CFU/g13000CFU/g96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文来源: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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