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秩序,督促小油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散装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近期,那坡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小油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规范经营主体。严格规范全县在产小油坊生产经营秩序,未取得登记证资质的小油坊一律不得从事来料加工及销售食用油的生产经营活动,违者责令其停业并限期整改。
督促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监督持证小油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用油来源可追查、原料质量符合安全标准。有条件的小油坊,应当采用符合要求的快速检测设备对原料进行检验验收,必要时应委托检验。
严把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督促小油坊原料存储仓库要严格按照仓储要求,原料存放要隔墙离地,保持原料堆放处地面及侧面通风;建议有条件的小油坊在花生原料存储间安装除湿机,尽可能地抑制黄曲霉菌的产生和繁殖。
督促严格进行自检监测。要求小油坊对所加工生产的食用油,自行开展黄曲霉毒素B1快检,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检测不合格、质量不安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用油严禁上市销售,并如实逐批做好检验记录。
规范标签标识。小油坊生产经营的简易包装食用油产品,要在食品包装上如实标明食品名称、成份或者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进行整改复查和监督抽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在产的花生油小油坊进行全覆盖专项监督抽检,黄曲霉毒素B1为必检项,拒不改正和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小油坊将依法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花生油小油坊9家次,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1家,监督抽检花生油3批次。接下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即将开始的季节性山茶油小作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整体提升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