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行为,还生鲜食品以“本色”,确保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近期,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对经营者进行了“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使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更换不合格照明灯具;此外,该局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对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为持续深入推进“生鲜灯”的整治营造浓厚氛围。

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在前期宣讲的基础上,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场所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查看经营者使用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强度、背景围挡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全面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禁止通过使用特定的色温、光线等营造虚假卖相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性状的判断,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严查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前期的宣讲指导成效显著,在已检查的123家经营者中,绝大部分已主动将 “生鲜灯” 更换为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针对仍未完成更换的5家经营者,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通过严肃执法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该局将对存在问题的经营门店开展“回头看”,督促其整改到位,让生鲜农产品销售告别“美颜滤镜”,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