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流市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连续两年获评A级,食品安全满意度评分逐年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近日召开的2023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上,北流市获命名“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
坚持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见效。北流市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大事来抓,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把创食安县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三年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共6次,专题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市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实战应急演练,提高了防患于未然的食品安全意识。近两年市财政大力投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经费,用于执法队伍培训、基层所建设、示范点位打造、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媒体宣传等方面,目前,全市获自治区资质认证检验检测机构3家,累计获得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技术资质能力485项,25个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已经全部升级改造完毕,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以来,全市全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在4批次/千人以上;全市重点食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违法案件查办完成率达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
坚持高压态势,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形成威慑力量。有序推进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加大对过期食品、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积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等各项协作机制。近3年,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共593件,罚没金额498.59万元,刑事拘留、逮捕共18人,高压震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市食品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坚持监管创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方式逐步铺开。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积极推行餐饮服务经营者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市餐饮服务经营者4080家,已完成“明厨亮灶”3545家,覆盖率86.89%;已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715家,覆盖率17.52%,其中全市73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660家,覆盖率89.67%。
坚持宣传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创格局初步形成。连续多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启动仪式,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五进”活动,食品安全科普深入人心,全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畅通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创建以来,共接到群众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1020余例,调解690起,立案20起,奖励举报人2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18万元。
食品安全无小事,北流市将以“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新起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压实压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力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