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应部分会员单位及其他食品企业的要求,广西食品安全协会联合南宁市广丰食品药品职业培训学校,拟分期分批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

2022年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应部分会员单位及其他食品企业的要求,广西食品安全协会联合南宁市广丰食品药品职业培训学校,拟分期分批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