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盐行业合法经营提醒告诫暨法律法规宣贯会,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盐罐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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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稽查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食盐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零售商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销售、批发商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食盐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几类违法行为,结合具体案情,深入剖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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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有关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度解读,全面阐释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经营主体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关键环节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划清合法经营的“红线”与“底线”,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规范指引。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唐伟刚结合当前监管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立行立改,落实质量安全主责;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守住安全底线;三是要政企同心,推动社会共治共享,以案为戒、以规为范、以信为本,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畅通消费者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会议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事前预防、深化服务型执法、推动政企协同共治的生动实践,既明确了合法经营的边界,又增强了企业的守法意识。会后将迅速行动,对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设置主会场和分会场,全市200多家食盐批发、零售、配送的企业代表及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