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起至12月底,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做好2021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及举报,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秩序良好。
在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疫情防控、创城创卫及各类专项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各类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短斤缺两、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各类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价格秩序。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以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与人民群众生命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场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掺杂掺假、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等违法行为。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提醒告诫、发放资料等方式,加大对价格、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依法办理有关保供稳价方面的咨询、投诉及举报,强化“诉转案”工作机制,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发改、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系,共商保供稳价举措,共享信息资源,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保供应、稳价格、优秩序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