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11月1日,都安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贯会议,全县6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认真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重点就企业如何贯彻执行《规定》,把《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管理能力以及所承担的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管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制度要求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实施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下一步,都安瑶族自治县将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包保企业,督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相应人员,履行相应职责任务,推动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包保干部末端发力、企业食品安全终端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