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食品工业承担着为国民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食品的重任,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的背景下,广西食品工业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但是目前广西食品行业点多面广、准入门槛低,食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在制约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自从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来,各级有关部门都加强对各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而考虑到食品加工可能存在比较小的危害因素,食品领域的职业病预防一直以来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噪音、高温及不良加工环境,都是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威胁因素。
为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相关政策,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广西食品安全协会从今日起推出以“加强工伤预防 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专栏,以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伤预防的认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促进广西食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动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通行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柏劳动者有职业活动中,因接解决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工业毒害、生物因素、不良的气象条件、不合理的劳动组织、恶劣的卫生条件等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时所引起的疾病。在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内的,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超出国家认定的职业病范围的则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包括哪些类型?
按照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4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生监发〔2002〕108号)的规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个病种,包括:①尘肺13种;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③职业中毒56种;5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⑦职业性眼病3种;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