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传统观念和客观条件的制约,目前蒙山县农村集体聚餐主要以婚丧嫁娶宴席为主,承办方式多数为家庭自办。但受加工条件不规范和就餐人数较多的影响,农村集体聚餐存在较高风险问题。蒙山县食药监局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监督新机制、新制度,多举措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实施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蒙山县食安办和各乡镇政府和把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纳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绩效考评目标,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施行农村自办家宴“五项制度”管理。对农村宴席申报、民间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和培训、预防性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五项制度”的执行依照职责分工,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实行全程监管;凡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者和承办人应在举办前向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同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协管员对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和相关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规范全县143个专业队并建立监管台账,发放“农村集体聚餐下乡专业队信息公示牌”,约谈“下乡酒席”专业队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公示牌信息,培训本专业队成员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明确农村集体聚餐基本要求。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根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蒙山县食药监局在总结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禁用菜单等基本要求。
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对已申报的自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各村协管员对举办者和民间厨师进行采购环节指导,加工环节规范操作,督促搞好宴席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做好菜肴要留样标示等。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容易获知的方式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宣传,如在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上发放宣传资料,在各村宣传栏中对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须知、自办家宴食品安全指导流程等信息进行公示,便于村民群众知晓,提高农村群众对集体聚餐管理制度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