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容县容州食药监所召集辖区内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开节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容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结合2018年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生产加工储存全过程管理、不合格后处置等工作。
会后,参会人员还签订了2018年度食品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下一步,容州食药监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开展监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